江汉区体卫艺站对2021年音乐实践考试的作品提交要求

发布时间: 2021-01-11 13:25 发布单位: 武汉市第七中学 浏览量: 1062 【公开】

1、须学生本人独立完成。学生必须将录制的视频和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要注明准考证号)同步提交,便于阅卷老师审核。

2、全身录像,全程直录,不剪辑、不拼接。

注:如有以上任意一项不实,视本次音乐实践考试的得分为0分。

3、学生表演如未达到规定时长2分钟,视作品的完整程度合理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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