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武汉市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1-04 17:01 发布单位: 武汉市第七中学 浏览量: 1665 【公开】

一、考试科目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
二、考试形式
(一)机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等科目合成一卷。考试总时长为100分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每科满分100分。音乐机考成绩以80%计入总成绩。
(二)实践考试:音乐。
考生自选歌唱、戏剧(曲)、曲艺、演奏、舞蹈其中一个项目独立完成,录制成2-3分钟的视频提交学校。满分100分,以20%计入总成绩。
音乐实践考试要求:
(1)、视频录制格式需为MP4格式(其他格式无效),视频文件以“姓名+班级+学号”命名;
(2)、视频片头说明“考试项目”+“项目名称”+姓名+学号; 
(3)、要求全程直录,不剪辑、不拼接,学生独立完成,否则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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