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示范高中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3-21 11:50 发布单位: 武汉市第七中学 浏览量: 1668 【公开】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示范高中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教督【2012】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湖北省示范高中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北省示范高中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湖北省教育厅

2013年4月15日

 

 

 

 

 

 

 

 

 

 

附件:

湖北省示范高中复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复核认定的目的

开展湖北省示范高中复核认定工作,目的是通过建立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省级示范高中的示范性和引领性作用,更加有效地推动全省普通高中的建设和发展。

二、复核认定的条件

湖北省示范高中复核认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湖北省示范高中督导评估指标》(简称《评估指标》,见附件1)复核得分在90分以上。其中,示范引领指标(《评估指标》A5)复核得分达到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无违背以下7个刚性指标中任何一项:

(1)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的;

(2)擅自组织跨市(州)和县(市、区))招生,擅自组织单独招生考试和超计划招生的;

(3)违反政策规定乱收费的;

(4)提前分文、理科的;

(5)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学校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

(6)教师违反师德规定,体罚、侮辱、亵渎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7)在学生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体质健康监测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3、抽查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复核认定的程序

湖北省示范高中复核认定,按照学校自评、市州复查、省级复核、公示认定的程序进行。

1、学校自评。省级示范高中对照《评估指标》,重点围绕A5指标撰写自评报告,填写《    学年度   (高中)自评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今年6月底以前按隶属关系报当地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审核。

2、市州复查。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在学校自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省级示范高中开展复查,分校撰写复查报告,填写《   年度    (高中)复查登记表》(见附件3),于今年11月底以前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省级复核。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市州复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核。复核的内容包括:一是核查评估指标,二是对本文第二条第二项所设7个刚性指标进行核查,三是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另行印发)。

4、公示认定。根据省级复核结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在相关媒体上对省级示范高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文认定并公布。对未通过复核认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给予一年的整改时间,待整改达到复核认定条件后再行公布。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认定要求的,不予认定。

四、市州复查的要求

1、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开展现场督导复查,一般由6人组成,设组长1名,工作人员5名,在各学校工作时间约1天半。

2、现场督导复查一般通过听取校长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校容校貌、走访座谈师生等程序进行。

3、现场督导复查以学校文书档案资料、电子资料为主,不再另行准备系列创建资料,只需依据《评估指标》等建立资料索引。

4、现场督导复查工作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督导评估十不准要求,确保注重实效。

五、有关事项

1今后,各省级示范高中每学年坚持开展一次自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两年对所辖省级示范高中开展一次复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四年组织对所有省级示范高中复核认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期间,如出现7个刚性指标情形之一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省级示范高中称号。学校每学年的自评材料和市州每两年的复查材料按本文确定的时间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

2、省级示范高中的申请创建工作,比照上述复核认定的指标和程序进行。

 

附件:1、湖北省示范高中督导评估指标

2、      年度      (高中)自评表(学校用表)

3、      年度      (高中)复查表(市州人民政

府教育督导室用表)

1

 


 

附件1:

                        湖北省示范高中督导评估指标

评估指标及分值

     

A

B

C

A1 办学方向

10分

B1办学思想

5分

C1指导思想

3分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行素质教育(1分),坚持依法治校(1分),办人民满意的学校(1分)。

C2办学理念

2分

有鲜明且独具特色的办学理念(1分);办学理念得到广大师生普遍理解和认同,在办学实践中得到体现和实施(1分)。

B2办学目标

5分

C3发展目标

3分

学校制定了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需要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推进计划(2分),并得到有效实施(1分)。

C4培养目标

2分

学校确立了适应每一个学生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1分),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得到落实(1分)。

A2 办学条件

30分

B3办学环境

4分

C5发展环境

2分

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学校发展,不以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1分);无对学校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现象(1分)。

C6周边治理

2分

建立健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1分);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学校环境优于周边环境(1分)。

B4校园校舍

6分

C7校园建设

3分

校园规划按照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合理布局,环境整洁优美(1分);城市学校生均校园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农村学校生均校园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绿化率95%以上(1分);学校卫生、消防、供水、供电、监控等设施完备,学校附近无环境污染(1分)。

C8校舍建设

3分

校舍无危房,有足够的教学用房和教学辅助用房(1分);城市学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住房)不低于10平方米,农村学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住房)不低于12平方米(1分);学生寝室、食堂等生活用房和卫生设施符合安全节能要求,学生饮水、用电、厕所蹲位满足需求(1分)。

B5教学设施

10分

C9实验设施

3分

有专用的理、化、生仪器室和实验室,每4个班有一间实验室,教学仪器科学分类(1分);实验仪器设备达到国家l类标准(1分);有适当的数字化实验设备,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要求(1分)。

C10信息技术

2分

教学设备先进,班班通、多媒体教学系统进教室(1分);每6个班建一个标准的计算机教室,建立校园网和网络教学管理平台,网络资源师生共享(1分)。

C11图书资料

2分

有独立的图书馆(室),教师阅览室座位不低于教师数的13,学生阅览室座位不低于学生数的110,建有电子阅览室,提供期刊数据库全文查询,进行计算机管理(1分);生均图书不低于50册(含电子图书),每年新增图书生均0.5册,报刊杂志种类100种以上(1分)。

C12体音美

设施

3分

400米环形跑道的标准运动场,有与规模相适应的篮球、排球场和乒乓球台,体育器材达标国家设置标准(1分);有专用的音乐、美术和舞蹈排练厅,音乐、美术教学设备达到国家l类标准(1分);有专用心理咨询室、医务室(体检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保健设备配置达到国家l类标准(1分)。

B6经费保障

10分

C13经费投入

6分

经费投入以政府(举办者)为主,有稳定的经费来源(2分);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达到全省普通高中上一年度平均水平,且比本校上一年度有所增加(1分);学校基建债务以政府偿还为主,已制定债务偿还计划且按年度落实(1分);无违反国家政策平调、克扣、挪用、截留学校经费现象(2分)

C14人员经费

4分

财政及时足额拨付教师工资(2分),教师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得到落实(2分)。

A3队伍建设

10分

B7干部队伍

4分

C15领导班子

2分

校级领导干部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1分);领导班子团结务实,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群众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到80%以上(1分)。

C16干部素质

2分

中层干部配备符合规定,学科专业结构合理(1分),整体素质较高,执行力强(1分)。

B8师资队伍

6分

C17教师素质

3分

按编制标准与学科要求配足配齐教师(1分),专任教师占85%以上,任课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1分);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纳入教师聘用考核体系 ,无有偿补课行为(1分)。

C18教师培训

3分

教师培训计划和经费落实(1分);培养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有切实措施,每个学科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部分学科有明显优势(1分);建立业务学习培训和考核奖惩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教师培训档案规范(1分)。

A4学校管理  20分

B9管理体制

2分

C19领导体制

1分

实行校长负责制和教师聘任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0.5分);内设机构设置科学合理,职能界定明确,运转高效(0.5分)。

C20民主管理

1分

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校务公开(0.5分);有学校领导、师生、家长共同参与的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聘请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0.5分)。

B10德育管理

5分

C21德育队伍

2分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稳定的德育工作队伍和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1分);班主任工作负责,后进生转化工作成效明显(1分)。

C22德育活动

3分

将德育工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1分),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学生成长记录管理体系(1分),德育活动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有创新(1分)。

B11教学管理

8分

C23课程开设

2分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开足课程(1分);学校提供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和社团活动,学生自主选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1分)。

C24教学常规

4分

备课、教学、辅导、批改作业、考试考核等制度健全(1分);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管理规范(0.5分);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教学管理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0.5分);校园内用语用字规范,被评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分)。

C25教研教改

2分

深化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注重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合作学习(0.5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0.5分);形成良好的校本教研氛围,积极组织网络研修(0.5分);有市州级以上教研课题和教改项目,本学年度有5篇以上教研论文或教改总结在省级以上刊物正式公开发表(0.5分)。

B12校务管理

5分

C26制度建设

1分

学校办学章程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0.5分);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运用(0.5分)。

C27财务管理2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经费收支按有关规定执行,无小金库、账外账和挪用现象(1分);经费使用合理,透明度高,接受审计监督,无违规行为(1分)。

C28安全保卫

2分

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效落实,安全演练常抓不懈,应急预案切实可行(1分);人防、物防、技防按要求配齐(0.5分);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措施落实(0.5分)。

A5示范引领  30分

B13教育质量10分

C29学生品行

2分

学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规范,心理健康(1分);近三年学生犯罪率为0,学生的社会美誉度较高(1分)。

C30学业质量

3分

学生按规定修满144个学分(1分);学生学业水平整体较高(1分);能够独立完成研究性学习报告,无弄虚作假现象(1分)。

C31体质健康

2分

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实(1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且学生测试及格率达到90%以上,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措施落实、效果好(1分)。

C32个性发展

3分

学校具备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场地、师资等基本条件(1分),学生积极参加校本课程选修和社团活动(1分),并记入学生成长档案袋(1分)。

B14办学行为10分

C33教育公平

4分

指令性招生计划按80%以上均衡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1分);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1分);飞翔计划落实到位(1分);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1分)。

C34规范招生

3分

严格按计划招生(1分);学校规模控制在3000名学生以内(1分);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所有班额控制在54人以内(1分)。

C35规范收费

3分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政策收费(1分),无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现象(1分);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规定,落实学生自愿非盈利原则(1分)。

B15示范作用

10分

C36教改特色

3分

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方面具有切实可行的举措(1分),并取得明显成效(1分);学校有统领或影响全校的教育科研、教改实验项目,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1分)。

C37办学特色

3分

学校管理有特色(1分);课程开设有特色(1分);校园文化建设有特色(1分)。

C38辐射作用

4分

帮扶并带动至少一所薄弱学校发展(1分),为薄弱学校提供学校管理、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课程资源等方面的支持(1分);学校创新性经验取得实效并得到推广(1分),在当地产生影响力,并逐步形成品牌效应(1分)。

1

 


 

附件2:

          学年度        (高中)自评登记表

 

学校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校长姓名

 

 

联系电话

 

 

工作联系人

 

联系电话

 

 

教职工数

 

 

教师数

 

在校生总数

 

班级数

 

一年来本校教学改革发展以及发挥示范作用的主要表现(对照《评估标准》逐项填写)

 

学校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的重点和目标

 

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市州政府

教育督导

部门审核

意见

(盖章)

 


附件3:   

          学年度       (高中)复查登记表

 

       市(州)政府教育督导室(盖章)      填表时间:              

学校名称

 

复查时间

 

复查负责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市(州)复

查工作整体情况

(复查工作参与人员、主要内容、工作流程等)

 

接受复查示范高中规范办学行为、发挥示范作用的基本情况

 

接受复查示范高中规范办学行为、

发挥示范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复查结论

合格       基本合格     限期整改      建议取消资格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423印发

 主动公开                            共印15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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