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七中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 促进与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 2023-11-08 15:57 发布单位: 武汉市第七中学 浏览量: 299 【公开】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学校“关注差异  开发潜能  激励发展”的办学理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关于“国家支持、 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的规定,按照《武汉市第七中学2016年竞争性绩效奖励实施方案》关于教育科研管理实施的相关规定,学校特修订《武汉市第七中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促进与奖励办法》(以下简称《促进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激发学校教师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校教育科学发展,营造“科研兴校”校园学术文化氛围。

二、促进与奖励原则

1、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的原则;

2、坚持质量第一、宁缺勿滥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坚持鼓励申报、鼓励冒尖的原则。

三、促进办法与奖励范围

(一)促进办法:

1、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种教育科研活动,支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促进教师学习先进教育理念、教育方式;

2、学校重视学科教研组的建设,全力支持以教研组长为核心的学科教育科研工作,给予考核优秀的教研组长在评优、评先和经济上应得的优待;

3、学校建议教师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要求任课教师每学年至少讲授一节校级研讨课,积极动员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下属机构或其认可的报刊组织的各类教科研比赛或活动;

4、学校不定期组织部分教研组长、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外出进行新课程、高考考纲和德育教育培训,并要求外训教师提交学习报告。

(二)考核奖励

第一部分  教科研成果突破奖

教科研突破奖采取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方式进行奖励。主要包括:

1、教育教学课题

学校承担的国家省市课题:分立项与开题奖、中期考核奖、成功结题奖和优秀课题奖,对课题负责人,参与课题研究教师按个人贡献单列奖励。

2、优质课及专业技能比赛

1)奖金标准(元/人)

级别

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A类

B类

A类

B类

A类

B类

A类

B类

一等奖

2000

1200

1200

800

800

500

300

300

二等奖

1200

600

600

400

400

300

200

200

三等奖

500

300

300

200

200

200

100

100

2)级别认定

①A类为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教育部基教司、省教育厅基教处、市教育局基教处、区教育局)为主办单位的大型优质课或教师专业技能比赛。

②B类为各级教育教学的业务指导部门或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科优质课或教师专业技能评比。

3、学校根据本校校情组织的教科研评比,由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在评比结束时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标准奖励。

①“校情教研论文”2篇,原则上每年3月、9月学校各评审一次,分优秀论文和良好论文等级评分。“校情教研论文”是指学校根据“七中导中促学有效课堂教学模式”、“七中有效德育模式”和学校承担的国家省市课题,组织教师根据七中工作实际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教育叙事,教育案例分析,课堂心得体会等校级论文比赛的论文。

②“课题研讨课”,“校级课堂观察、教学赛课”,“校级班会课评比”,包括:根据“七中导中促学有效课堂教学模式”、“七中有效德育模式”和学校承担的国家省市课题,组织教师的竞赛课、展示课、说课。

 

第二部分  教科研成果普通奖

教师教育科研优秀成果普通奖采用教师个人申报考核的方式进行奖励。按“论文类”、“辅导类”等进行评分奖励。

论文类、其他类具体评分类别如下:

(一)论文类:

①“发表和获奖论文”是指教师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下属机构或其认可的报刊,组织的各类教科研论文比赛的获奖论文,和公开发表论文、通讯报道等,非“各级教育教学的业务指导部门或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科优质课或教师专业技能评比”而获得的优质课类奖项也按此类评分,同一作品只取最高等级评分。

②“教学设计及其他类”包括教学设计、课件、微课程、教育网站等区级(含区级)以上获奖作品评分,同一作品只取最高等级评分。

③“区级以上(含区级)竞赛课、录像课、展示课、说课评分,同一活动只取最高等级评分;

④区级、市级、省及以上级组织的教学研讨会的学术报告评分;

⑤校级教研组集体备课中心发言人报告,质量分析会报告、经验交流会报告、党员政治学习与组织生活会报告等评分;

⑥对外正面宣传的通讯员和新闻相关人评分;

⑦参加教育局师训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获奖按论文类评分。

论文类具体评分细则参照《武汉市第七中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分细则》执行。(见附1)

(二)辅导类

1、辅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

1)奖励分值(分/人次)

级别

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校级

A+类

A类

A+类

A类

B类

A+类、A类

B类

一等奖

150

30

10

5

4

3

2

二等奖

100

100

20

8

3

3

2

1

三等奖

80

50

10

5

2

2

1


上线分




30

10

10

10

6

2)级别认定

① A+、A 类为教育主管部门所认定的可获得高考保迭或高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比赛,其中A+类比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竟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竽具杯匹克竞赛;A 类比赛包括全国高(初)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②B 类为武汉市教育局当年批准的中小学竞赛项目 (具体项目见当年武汉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 中,除A 类外的其它选拔性竞赛。

2、辅导学生参加艺术类竞赛

1)奖励分值(个人项目:分/人次  集体项目:分/项)

级别

等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集体项目

个人项目

集体项目

个人项目

集体项目

个人项目

一等奖

100

5

60

3

30

2

二等奖

50

3

30

2

20

1

三等奖

20


20




上线分


20


10


6

2)级别认定

个人项目比赛为省、市级小人才比赛。集体项目比赛为省、市、区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大型文艺活动或文艺节目评比。

3. 辅导学生参加科技发明与创新、综合实践类竞赛

(1)奖励分值 (分/人次)

级别

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A类

B类

A类

B类

A类

B类

一等奖

150

100

30

5

4

3

2

二等奖

100

50

20

3

3

2

1

三等奖

80

30

10

2

2

1


上线分




10

10

10

6

 (2)级别认定

①A 类为教育主管部门所认定的可获得高考保送或高校自主优录资格的比赛。

②B 类为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办或协办单位的科技发明与创新实践比赛。

(三)教科研奖励时间周期

论文类、辅导类教科研成果按一学期的时间周期奖励一次。学校承担的国家省市课题按课题过程与结果奖励。

四、论文、优质课和报告评审机构

1、学校成立“校情教研论文” 、“课堂观察活动”、“校级课内比教学赛课”、“校级班会课评比”评审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行政和特聘教师组成。

2、“校情研讨论文”具体考核细则参照《武汉市第七中学论文评比评分细则》(见教科室原有方案)。 “省课题研讨课”,“校级课内比教学赛课” 具体考核细则参照《武汉市第七中学优质课评比评分细则》(见教导处原有方案)。“校级班会课评比” 具体考核细则参照《武汉市第七中学主题班会评比评分细则》(见政教处原有方案)。

3、校级报告需由会议召集部门负责人或教研组长向学校申报,分管校领导签字确认,并提交报告到教科室备案。

五、表彰奖励方法

1、奖金设置与计算方式:学校筹措专项资金设置武汉市第七中学奖励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基础奖金,分, ,元三等(根据当年实际可增加)。根据区教育局对我校的绩效考核和自身经济实力确定基础奖金等次,原则上一级绩效基础奖金等、二级绩效基础奖金等,其他则基础奖金等。

教师个人申报教科研成果奖励:根据教师该学期个人论文类、优质课类教科研成果评价总分,计算得教师该学年度论文类、优质课类教科研优秀成果奖金----计算公式为(或)。

六、补充事宜

1、因各类评奖时间的延后而导致的教师教科研优秀成果奖励评分的差异,学校将在后期修正评分并补奖金。

2、学校成立武汉市第七中学“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和“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考核评分监督小组”,本《促进办法》由武汉市第七中学“教育科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在试行后逐年完善。本《促进办法》实施由武汉市第七中学“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考核评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

3、本《促进办法》自发布之学期起实行。

 

武汉市第七中学

一六年四月

 

1

武汉市第七中学教育科研优秀论文和优质课评分细则

 

项目

 

综合考核加分

备注

发表和论文获奖

区级

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

必须是在经校长室批准并由各处室、各教研组组织实施的论文竞赛中获奖,学校方予以认可;

发表论文需由学校教科研评审小组认定,并按各级一等奖评分;

同一论文只按最高认定一次。

市级

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5分。

省级

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国家级

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5分。

 核心

期刊

 在教育部核心刊物上正式发表每篇加7分。

教学设计及其他类

区级

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三等奖加1.5分。

必须是在经校长室批准并由各处室、各教研组组织实施的论文竞赛中获奖,学校方予以认可。

市级

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

省级

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国家级

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4分。

教辅编写

署名

每参与一次教辅编写加1分

此项由学校教科研评审小组认定,同一系列教辅只认定一次

署校名

所编教辅署学校名称每次加2分

通讯报道

区级

通讯员每篇加2分

江汉教育网、教育简讯等

市级

通讯员每篇加3分

晚报、金报、晨报、教育TV

省级

通讯员每篇加4分

楚天、长报、湖北日报、武汉TV、湖北TV

国家级

通讯员每篇加5分

中国教育报、CETVCCTV

报告

校级

一次加0.8分

此项由学校教科研评审小组认定

区级

一次加1分

市级

一次加2分

省级

一次加3分

国家级

一次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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